靜宜大學法律學系誠徵專任教師
1.專長/領域:民商法領域之國內外博士學位者2.檢附資料:
(1)個人履歷表(含自傳)
(2)博士學歷證書及博士歷年成績單影本
(3)教育部核發之教師資格證書影本(無者,可免附)
(4)歷年著作目錄表、代表性之著作及最高學歷論文各一份
(5)服務證明書
(6)其他有助審查之文件
備註:
1.起聘日期:98年8月1日
2.有意應徵者,至本校人事資訊系統(https://pupsn.pu.edu.tw/personnel/)登錄資料後列印履歷表,並備妥上述審查文件並在信封上請註明「應徵法律系專任教師」,於收件截止日前以掛號郵寄(郵戳為憑)至(433)台中縣沙鹿鎮中棲路200號人事室收
發佈日期:2008/11/07
聯絡人:薛小姐
聯絡電話:04-26328001-114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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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址:433台中縣沙鹿鎮中棲路200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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