bankerju 發表於 2008-11-18 01:56:10

衛生署計畫專任助理

資格條件:
1.具碩士學位以上,兼具流行病學與統計分析能力者為佳。
2.具中英文聽說讀寫能力。
3.良好的跨領域溝通協調能力,活動規劃與執行能力。
5.耐心、正直、負責,並具工作熱誠。
6.待遇比照國科會專任助理薪資
(含勞健保與退職儲金等約40,000元)。
7.聘任職期間自98年1月1日起至99年12月31日。
8.有在期刊發表過文章者優先錄取。
工作項目:
1.執行研究計畫,並擔任各參與研究醫院與協同主持人之溝通協調
角色。
2.執行計畫經費核銷、研究資料蒐集與管理,與辦公室協調溝通之
行政工作。
3.分析研究計畫資料與撰寫成果報告。
4.協助辦理相關活動。
5.公文處理
6.其他交辦事項。
7.工作地點為「台灣師範大學健康促進與衛生教育系」,
為執行計畫須至外縣市出差。
檢附文件:
1.履歷表(附最近兩個月照片一張)
2.學歷證書影本
3.在校成績單
4.其他有利申請之證明文件,例如:作品、相關之推薦函等資料。
5.應徵截止日期:民國97年12月10日止
6.郵寄地址:「10610 台北市和平東路一段162號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
健康促進與衛生教育系 李思賢老師收」,信封上請註明
「應徵衛生署研究計畫專任助理」

發佈日期:2008/11/17
聯絡人:龍玉
聯絡電話:02-23657907分機250
E-Mail:lungyu@ntnu.edu.tw
地址:10610台北市和平東路一段162號國立台灣師範大學健康促進與衛生教育學系 李思賢老師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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