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立中央大學徵求校長候選人
國立中央大學徵求校長候選人公告一、依據本校「校長新任續任及去職辦法」公開徵求新任校長候選人。
二、本校校長候選人之資格,除依有關法律之規定外,並應具備下列條件:
(一)公認之學術成就與聲望。
(二)高尚之品德情操。
(三)卓越之行政領導能力。
(四)前瞻之教育理念。
(五)超越黨派利益。
三、本校校長候選人以下列方式接受推薦:
(一)由遴選委員推薦。
(二)由國內外大學之教授或相當學術地位者至少十人以上推薦。
(三)本校校友會推薦。
四、請依上開不同推薦方式檢附相關資料:
1、以(一)、(三)方式推薦者:請附「校長候選人推薦表」及「校長候選人資料表」。 2、以(二)方式推薦者:請附「校長候選人連署推薦表」及「校長候選人資料表」。
五、凡有意推薦者,請來函或電話索取推薦資料表格【或上網下載表格,網址:http://www.ncu.edu.tw/president/】。表格填妥後請連同相關書面資料於97年9月1日前(以郵戳為憑)寄達本會(地址:320桃園縣中壢市中大路300號 國立中央大學秘書室轉校長遴選委員會收)
六、有關遴選辦法,有不明之處,請逕洽:國立中央大學秘書室,聯絡電話:(03)4267101雷美瓊小姐或(03)4267103楊麗菁小姐,傳真:(03)4253650。
https://www.ncu.edu.tw/president/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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