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新科技大學軍訓室徵約僱職員一名
一、職位:校安人員。二、名額:1名。
三、資格條件:
1、具大學或研究所學歷,具學生輔導經驗者優先錄取。
2、完成教育部校安培訓並經鑑測合格者。
四、工作項目:
1、校園安全管理、緊急狀況處理與應變規劃、維護校園安寧。
2、學生輔導、服務相關事宜並擔任系(所)輔導人員。
3、須能配合軍訓教官輪值及執勤工作。
4、協助辦理學生事務相關活動。
5、臨時交辦事項。
五、聘期:依校安人員聘任規定辦理。
六、郵寄審查資料: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軍訓室校安人員,並於97年9月10
日前(以郵戳為憑),將履歷表(請註明白天聯絡電話或行動電話並貼照
片)、自傳、考試及格證書影本、最高學歷證書影本及其他有益審查之資
料等相關證件,郵寄至:30401新竹縣新豐鄉新興路一號明新科技大學人
事室林佳玟小姐收。通過書面審核者,另行通知面試,不合格者恕不退件。
聯絡電話:(03)5593142轉2137。
發佈者: 林佳玟
發佈單位:人事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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