bankerju 發表於 2008-9-18 12:27:10

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核能研究所徵才通報

助理研究員(薦任第6職等至第8職等)

工作性質:
能源園區電力管理與控制系統規劃與設計。
能源電力電子相關技術研發。
技術推廣、輔導廠商育成、技轉與職訓、科技計畫規劃與管考。

資格條件:
現職公務人員。
具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之特種考試及格資格外,並須具專門職業技術人員電機工程技師高等考試及格,且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及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情事之一者。
碩士以上工科相關科系研究所畢業。
具科技管理及技術研發相關工作經驗。

聯絡方式:
一、請於97年9月20日前(以郵戳為憑)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(含自傳、照片)、現職派令、最近1次銓審函、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、最近3年獎懲令、考試及格證書及最高學歷證書等文件影本,郵寄桃園縣龍潭鄉佳安村文化路1000號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核能研究所人事室【請註明應徵職稱】,初審合格者通知面試,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。
二、聯絡電話:03-4711400分機2118 人事室盧小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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