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立臺南大學國語文學系徵求專任助理教授
一、名額:國語文學系助理教授(含)以上專任教師1名二、資格條件:
(一)學歷:具博士學位或博士候選人資格者。
(二) 學術專長:具有「對外華語教學」、「語言學」及其他「應用華語」等相關學術專長。
三、受理日期:
97年10月31日前(郵戳為憑),繳交相關資料及證件,郵寄本校國語文學系李小姐收(地址:700台南市中西區樹林街二段33號,電話:06-2133111-621)。
四、繳交文件:
(一)填具「國立臺南大學應徵教師基本資料表」後,檢附資料表書面及檔案光碟。
(二)博士學位證書或助理教授以上教師證書。如未具大專教師資格者,請附博士論文、著作目錄及代表著作各三份;如持國外學歷者,請先將學位證明書(或臨時畢業證明書)及歷年成績單送至駐外單位辦理認證手續,並請提供入出境證明書。
(三)博士候選人資格之相關證明(現為博士候選人資格者,請附口考通過證明書,且需於12月取得博士學位)。
(四)學術著作清單。
(五)相關經歷證明文件。
(六)請附可任教課程之教學大綱。
五、備註
(一)請於信封外註記「應徵國語文學系專任教師」。
(二)新聘教師應有兼行政工作兩年之義務。
(三)應徵者如欲索回相關資料,請自附回郵大型信封。
發佈日期:2008/09/30
聯絡人:李小姐
聯絡電話:06-2133111-621
相關網址:https://web.nutn.edu.tw/gac150/selection_1.ht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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