bankerju 發表於 2008-10-12 23:57:53

台北體院通識教育中心 徵聘

性別:不拘
資格條件:
一、助理教授(含)以上,具人文藝術類相關之博士學位(領域:音樂欣賞、藝術欣賞、藝術與人生、西洋文學賞析、歷史與文物、臺灣文化、中國文化、中國文學等領域)。
二、具大專校院之教學經驗者。
三、具政治、法律背景更佳。
工作項目:教學、研究、服務及相關行政工作(富熱忱、教學經驗及行政經驗者為佳)。
工作地址:通識教育中心 (臺北市士林區忠誠路二段101號)
備註欄:(請函送下列文件一式三份)
一、學經歷證件影本(需含博士學位證書及助理教授以上證書影印本)。
二、履歷表(附相片)、自傳。
三、應徵學術專長領域之佐證資料:
1.相關證照。
2.代表著作(專書至多3本,期刊抽印本至多5本)
四、研究領域與近五年研究計畫相關資料。
五、可任教科目之優先順序。
六、曾任教及可任教科目之說明或相關資料。
經錄取後,於九十七學年度第二學期起聘。
錄取之教師需擔任行政及專案工作,直至升等為止。
本中心將保留所有應徵者的基本資料。

發佈日期:2008/10/12
聯絡人:翁淑華
聯絡電話:28718288轉人事室
E-Mail:amyo@tpec.edu.tw
地址:111 臺北市士林區忠誠路二段101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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