廢話不多說!!! 看圖!!!! 以上!!!((烙跑))
"濕副 : 我喜歡這類型的東西" 濕副都已暗示的這麼明顯了 龍大您還要濕副親自跑一趟台南 ... cici 發表於 2010-9-1 23:30
畢竟可以創造出 僅此一家 別無分號 的自我私有物!!! knighter9999 發表於 2010-8-29 23:30
那是壞掉的拉!新的我哪捨的 Mio 發表於 2010-9-1 19:46
用耳機線是吧.... 真是奢侈的作法阿 ~"~ knighter9999 發表於 2010/9/1 19:33
其實不瞞你說,我還用過不要的耳機當鞋帶呢 Mio 發表於 2010-9-1 17:05
我還用耳機當牙籤剔牙咧!!!((有種會被 MIO大 追殺的FU...)) knighter9999 發表於 2010/8/31 22:34
我以為你要用隨身碟吃冰 Mio 發表於 2010-8-31 18:01